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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智能制造专业集群的数字化共享平台--机床改造升级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8-03
基于智能制造专业集群的数字化共享平台--机床改造升级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8月03日 15: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基于智能制造专业集群的数字化共享平台--机床改造升级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行政区域惠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5: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2-5789302
采购单位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1号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工/0752-5789302
代理机构名称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工/15113209505
附件:
附件101--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基于智能制造专业集群的数字化共享平台--机床改造升级服务.docx

项目概况

基于智能制造专业集群的数字化共享平台--机床改造升级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2022003

项目名称:基于智能制造专业集群的数字化共享平台--机床改造升级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改造升级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至 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1、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最后页);

2、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备注: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

2、因本项目需要投标人进行现场演示,建议响应投标人自行携带电脑。

(四)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外来办事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特指引如下:

1、因磋商需进行二次报价,参与现场开标的供应商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结果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的要求,并配合工作人员核查;代理机构有权对未佩戴口罩、具有发热症状、健康码异常、具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经历等特殊情形的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结果阴性证明。

2、入场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要求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1号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方式:刘工/0752-578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联系方式:林工/15113209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752-578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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