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0.6897%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40043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4年04月24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4年5月10日,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市相城区澄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0.6897%股权;2024年3月29日,苏州市相城区澄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持有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0.6897%股权。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6月24日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相城区澄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MA25X8MJ2M | |
注册资本 | 1220.32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胡伟圣 | |
住所 |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太阳路2266号5幢(1号楼)906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 |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1年5月6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亿咖通(湖北)技术有限公司62.2709%,认缴人民币759.904万元,实缴人民币759.904万元上海光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7783%,认缴人民币400万元,实缴人民币200万元贾琨4.2612%,认缴人民币52万元,实缴人民币0万元苏州市相城区澄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6897%,认缴人民币8.416万元,实缴人民币8.416万元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4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248.31 |
负债总额(万元) | 4950.68 | |
净资产(万元) | -3702.3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1.32 | |
利润总额(万元) | -312.43 | |
净利润(万元) | -312.43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600.08 |
负债总额(万元) | 4893.41 | |
净资产(万元) | -3293.3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3.4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893.07 | |
净利润(万元) | -1893.07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600.08 |
负债总额(万元) | 4893.41 | |
净资产(万元) | -3293.3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3.4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893.07 | |
净利润(万元) | -1893.0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亚泰兴华(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京亚泰兴华评报字[2024]第YT01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34000.00(采用收益法评估)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34.498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亿咖通(湖北)技术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特别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40.3288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40.3288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市相城区澄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 3、关于苏州市相城区澄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相金控[2024]23号) 4、关于苏州市相城区澄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相国资产[2024]26号) 5、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鹏盛(沪)审字[2024]00009号) 6、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京亚泰兴华评报字[2024]第YT014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9、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2、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苏州光之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相城区澄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6月24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7、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再拒绝签约的:(4)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无法签约的。(5)签约后不按约支付全额转让款的。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杨先生、肖女士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69820837、6982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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