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4〕29号
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KXCDG-B2-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KXCDG-B2-8 | 总用地面积(㎡) | 23972 | ||
用地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以西、瑞祥路以南 | ||||
出让年限(年) | 50 | 容积率 | ≥1.94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m) | 100 | 用地性质 | 一类工业用地(M1) |
起始价(万元) | 3376 | 增价幅度(万元) | 50 | ||
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
675.2 | 740 | 95 | |||
土地移交 |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 ||||
备注 | 1.地块建成后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2.受让人取得该地块后,如涉及政府收储,土地部分应按证载用途进行收储补偿。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地块须用于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战略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载体的开发建设;
(二)竞得人须在项目土地交付后第四年开始投产,投产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产值不低于17400万元,缴纳税收不低于1130万元;投产后四年内达产,达产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产值不低于54000万元,缴纳税收不低于2880万元;
(三)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政府部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四)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KXCDG-B2-8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5266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五)竞得人须本项目应符合安监、环保监管规定,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类型生产,不建设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原辅料、 生产工艺,如违反上述约定,经区相关职能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退回土地出让金,收回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并对地上建构筑物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六)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
(七)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18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3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3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9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9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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