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国检中心A3栋试验楼装饰装修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项目)、2407-340111-04-01-242681 1.4 招标人: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国检中心A3栋试验楼装饰装修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0213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0213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辽宁路以西,太原路以北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一期)楼宇A3栋 2.6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房屋总面积约1122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2.7 合同估算价:18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海关路与南淝河路交口东南角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内A3#楼,为三层丙二类厂房(混凝土框架),高度21m,面积11221.6m²,毛坯交付,周边道路、景观等配套设施齐全,环境整体较好。主要建设内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包括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及结构加固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答疑、修改澄清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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