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号:XJ202509030005
报名截止时间:2025-09-03 16:00:00.000
报价开始时间:2025-09-03 16:0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9-04 16:00:00.000
交货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汽车大道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制造中心
联系人:赵剑锋 电话:15829223627
供应商资质:无
商务条款:一、合同标的物 1.1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金额(元) 备注 含税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含运费) 1.2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符合行业标准 。 1.3产品包装: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和装卸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并负责将产品完好无损的交付甲方。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结算方式、时间: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 13% 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挂账后 90 日内付款(承兑)。乙方同意将合同总价款的 10 %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反之不予退还。 三、产品交付 3.1交货地点: 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时间: 采购订单要求时间 。 3.2乙方应当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果发生特殊情形,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订单做出改变,并应按照订单要求履行义务。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3乙方将产品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未经双方验收合格且办理入库手续前,无论甲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风险转移给甲方。 3.4乙方逾期 5 日仍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多交货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多交货物费用问题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检验及质量保证 4.1 对不符合质量约定的产品应由乙方在交货期内完成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2 产品送达后,甲方应在 1 日内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的办理入库。甲方检验仅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进行检验,对产品内在的、不易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4.3质量保证期限为 12 个月,自 正式使用 时起计算 ;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5 日内完成修理或更换,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自修理或更换完毕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修理、更换或经过修理更换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由甲方自行安排修理、更换(包括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加收发生费用的5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不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限,且不免除乙方对甲方自行处理部分承担后续的质量保证义务。另外,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停工超过 5 日的,乙方除按本条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还需按照每日 2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复工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 5.1 因乙方交付产品不符合质量约定,乙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价值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2 乙方未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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