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购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大别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购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大别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购置;
1.2采购人:湖北大别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湖北大别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是由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麻城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麻城市信安国融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陆港型专业物流企业。公司立足麻城区位交通优势与百亿级石材产业基础,聚焦石材开采、加工、运输、销售全产业链,以供应链物流集成服务为核心,以石材多式联运为抓手,整合公路运输、铁路货运代理、智能仓储、专业装卸、高效配送等全环节功能。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搭建组织架构、推进物流园规划建设、运输车辆采购及车队组建、智慧物流平台研发、物流企业整合等重点工作,赋能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麻城市建设陆港型物流枢纽的责任,为完善区域现代物流体系提供核心支撑。现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面向市场采购运输车辆,其中拟采购30台自卸式电动重卡(20台三轴自卸、5台四轴自卸(货箱8000mm)、5台四轴自卸(货箱8800mm))、20台电动牵引车、20台挂车;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标段一(自卸式电动重卡):2000万元;标段二(电动牵引车):1000万元;标段三(挂车):150万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标段一(自卸式电动重卡)成交2家,标段二(电动牵引车)成交2家,标段三(挂车)成交1家,成交份额:各标段各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以采购人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面向市场采购运输车辆,数量为30台自卸式电动重卡(20台三轴自卸、5台四轴自卸(货箱8000mm)、5台四轴自卸(货箱8800mm))、20台电动牵引车、20台挂车;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3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3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标段一:自卸式电动重卡;标段二:电动牵引车;标段三:挂车;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最多只允许成交1个标段,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有中选资格,按供应商在响应函附录中自行填报的优先成交原则选择中选资格候选成交人(每个供应商需填写优选标段号顺序,未提供优先成交选择方式的供应商作废标处理)。同时,该供应商在其他标段的候选成交资格将自动废除,由该标段的后续候选供应商按排序依次替补成为中选资格候选供应商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标段一: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数量20台及以上的自卸式电动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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