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按招标文件第105页3.4、3.5、3.6款修改现文的要求,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报价信封(即为投标报价)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暂估金额。或者说报价信封(即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暂估金额。请明确此理解是否正确?答: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根据招标文件第九章修改的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1.2 款,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值为投标报价,不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及暂估金额,该部分费用直接计入中标总价,不参与竞价。问2、如第一个问题理解正确,那本工程的最高限价是164128349.63元,计算时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不含暂估金额的,但工程量清单里面是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和暂估金额的;导致计算出来的工程量清单总价(投标报价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暂估金额)在生成清单报价时提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请问如何处理?谢谢!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14项,投标文件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不填报或填报负数的,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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