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光伏产业园二~四期和配套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市琅琊区光伏产业园二~四期和配套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gc202301-100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琅琊新区政府大楼 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张工 0550-3318150、303198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国庆 0550-351951 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 2 3 年 2 月 21 日 8 时 0 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 综合资质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7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彭世龙 | |
证书名称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00312892(34003716)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 ||
质量标准 | 按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监理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规定,服从国家、省、市、县(区)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 福田雷萨总部及特种车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业绩有效日期: 20 22 年 12 月 23日 业绩规模: 160448.13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项目名称: 滁州经开区永阳路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 EPC监理项目(二次) 业绩有效日期: 20 22 年 7 月 6日 业绩规模: 256441.89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 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 3 年 2 月 27 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 2021〕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招标代理费 | 31358元( 不 包含专家评审费 6040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 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书面投诉材料(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递交至 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滁州市濠河路琅琊新区大楼 14楼1416室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550-311990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投标人得分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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