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芜湖市国防动员训练基地配套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WH01GC2024FJ2307 (采购任务书编
号: FS34020120240004 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国防动员训练基地配套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招标)
标段编号
WH01GC2024FJ2307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政务文化新区 66 号 B 区 3 楼
联系人及电话
高工 0553-383356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1 号楼 2 层
联系人及电话
张佑富 1885536762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28 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
投标费率 (%)
76.66
项目负责人
徐松林(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田永峰(设
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
闽 1452006200700385 ; 2019D0100G0035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高
级工程师
工期(天)
10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喀什市乡镇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喀什市乡镇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鄂州市市民中心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铭扬
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甲级
投标费率 (%)
77
项目负责人
许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黄东野(设计
负责人)
证书编号:
豫 1412019202002692 ; 0900101126076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设计高
级工程师
工期(天)
10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济宁经济开发区智能绿色制造与信息网络创新示范
产业园一期工程七号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总承包( EPC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南宫市直属人防工程项目设计 - 施工 EPC 工程总承
包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商丘师范学院利用德国促进贷款新建中德友谊大厦
获河南省建设工程 中州杯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晔工程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
投标费率 (%)
75.62
项目负责人
董雪利(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周安志(设
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川 1512018201901593 ;
鲁 140820909487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土木工程高
级工程师
工期(天)
10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红军院临时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红军院临时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曾家坡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获天府杯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
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
定的公示项
1. 基准值: 76.64%
2. 样本值单位: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
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江苏沪港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山红叶
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提示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
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 [2018]11 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
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
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联系电话: 0553-3121232 。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
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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