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城制造基地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 2021 年 3 月 13 日 17:00 )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与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与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如下 :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附件 5 分项价格表中,删除五、基坑边坡支护工程监测费用中的监测元件布设费用中子项,即支护护结构、坡顶水平位移及垂直位移监测点布设,地下水位监测点,深层位移监测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布设,地表、管线物沉降监测点布设,锚杆轴力监测点布设,钻孔费用,基准网布设,详见本次招标澄清文件。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 1 、招标文件第 4 页 3.4 、 3.5 款: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因职称证是由人事职改部门统一颁发的,上面的单位名称是不能办理变更的,请问对于职称证是否可以取消上述要求?
答:职称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问题 2 、招标文件第 85 页: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中的评分标准,文字表述和计算公式不一致,请予以明确?
答: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中,序号 1 的评分标准从 0 开始每升 1% 减 0.2 分,即 20-X 改为从 0 开始每升 1% 减 0.2 分,即 20-0.2*100*X ,序号 3 的评分标准从 0 开始每减 1% 减 0.2 分,即 20-X 改为从 0 开始每减 1% 减 0.2 分,即 20-0.2*100*X 。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均不变。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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