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B区(弘徽科技二期)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B区(弘徽科技二期)工程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2022AKKWZ001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23日
开标日期:2022年8月17日
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B区(弘徽科技二期)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枫路55号
投标费率:百分之二十七点二(27.2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服务施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准。
项目负责人:罗居刚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东县撮镇镇新安社区燎原路西侧工大建科楼
投标费率:百分之二十二(22.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服务施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准。
项目负责人:刘翔青
质量:合格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冷泉路45号
联系人:储文伟
联系方式:157551039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75653939
公示期: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高娅娅,联系电话:0551-8236316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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