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建 工 三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对建 工 三 建 安 装 公 司 合 肥 经 开 区 临 湖 智 能 制 造 产 业 园 及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项 目 通 风 系 统 标 段 1 进行招标, 并于 2024-07-18 08:30:00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特此公示 |
标段(包)编号: ACEG-202407148001001 |
标段(包)名称:建 工 三 建 安 装 公 司 合 肥 经 开 区 临 湖 智 能 制 造 产 业 园 及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项 目 通 风 系 统 标 段 1 |
招标人:安 徽 建 工 三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科工机电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4年7月 18日至2024年7月21日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如对处理结 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纪检室提出,联系电话: 0551- 62864932,业务咨询电话: 0551-62878363 。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 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安徽建工集团及所属单位采购 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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