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三期)总平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0645001001 | ||
招标人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
建设单位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校舍总建筑面积234000㎡。主要建设教学实训用房44000平方米、校级办公用房5400平方米,大学生活动用房5700平方米、学生宿舍(公寓)80000平方米、单身教师宿舍(公寓)2400平方米、食堂13200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14200平方米、产学研基地及创业用房40500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用房3800平方米、留学生生活用房8800平方米、外籍教师生活用房80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152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停车场、校门、围墙、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土方平衡及基坑挡墙等相关基础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22年9月16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9月2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23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伍佰捌拾肆万陆仟柒佰叁拾叁元整(¥5846733.00) | ||||
设计服务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潘利(注册编号:20204500586) | ||||
企业诚信评分 | 83.73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西水产畜牧执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 2、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武鸣新校区(一期)工程2标段、3标段工程(EPC)总承包 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古凤时光小镇安置区建设项目 2、桂林经开区(临桂段)宝山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伍佰捌拾伍万元整(¥5850000.00) | ||||
设计服务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庞志宇(注册编号:20114500344) | ||||
企业诚信评分 | 64.87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北海市(北部湾)旅游集散中心(一期)工程设计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南宁市翠湖片区公共服务项目设计合同 2、广西崇左市康养中心项目(医疗部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伍佰捌拾肆万叁仟玖佰壹拾捌元整(¥5843918.00) | ||||
设计服务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李小山(注册编号:20094500303)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德天府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嘉逸城1,2,3,5号地块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广西卫生执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改扩建项目15栋16栋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项目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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