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LED节能灯具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LED节能灯具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2817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1,920,000.00元(含税、含3年免费流量服务等一切)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飞利浦智能路灯灯具(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交货地点:大庆市路灯管理中心
1.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全部交付完毕(如不能如期供货则视为违约)
1.9质保期:8年
1.10付款方式:
1期:支付30%预付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0%支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提供30%的收据给采购人。
2期,支付60%。货物出厂前,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包装视频、货物清单及安装指南,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实际成交金额的60%支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提供60%的收据给采购人。
3期,支付10%。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扫码、调试、联网工作,并达到业主招标要求的使用效果后,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0%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1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2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2 供应商须为飞利浦的生产厂家或者有产品经销授权的经销商(制造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商/代理商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飞利浦原厂出具的8年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承诺签订合同时可向采购人提供质保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承诺均须加盖公章):
(1)须保证所供产品为飞利浦原厂正宗产品。
(2)能够免费提供所有灯具现场扫码、联网、调试服务,承诺所有灯具能顺利接入现有的飞利浦智慧管控平台,实现一网管控并平稳运行。
(3)能够对原有飞利浦智慧管控平台功能免费升级,加载飞利浦生成式人工智能体(AI),AI赋能策略、运维、分析等功能。
(4)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三年的免费通讯流量。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26日9:00至2025年8月28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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